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新规定正式实行
编辑:济邦邦 发布时间: 2018-01-23 05:29:24
日前,我市转发了《江苏省财政厅对于印发行政事业单元资金来往结算单据运用处理实施细则(暂行)的告知》,并融合我市本质提出了要求。文件针对资金来往结算单据的运用处理等各方面实行了认真的章程。
在明白了该种财政单据是行政事业单元产生暂收、代收、摊派学费以及单元资金来往结算等经济运动时开具的凭据的同时,也明白了行政事业单元遵从自觉有偿的原则送上下面服务,其收益属于应税收益,应该依法运用发票,不得运用资金来往结算单据:信号询问、技术询问、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让渡以及技术服务收益。
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部门规章章程强逼实行的培训生意之外,由相关单元以及个体自觉参与培训、领会的收费;组合短时间出国培训,为来华劳动的国外职员送上境内服务等收费的国际交流服务费;组合展览、展销会收费的展位费等服务费;创立刊物、出版书本并向订阅单元以及个体收费的学费;开展表演运动,送上灌音录像服务收费的学费;其余经营服务性收费动作。
该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资金来往结算单据运用处理,巩固财政单据运用单元财务监督处理,进一步健全以及改善财政单据处理制度,阻止乱收费、乱罚款以及百般摊派动作。